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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建集团“量身打造”采购制度体系, 让企业采购降本增效、有章可循 ——交建集团“以案促改”工作做法汇报

 【发布日期:2021-06-04】 【字号: 】 【关闭此页

    目前,国企采购大都依据招投标法和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但实践中“一刀切”“时效长”“效率低”等问题也比较突出。交建集团以此次“以案促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远、主动创新、敢为人先,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为指导,“量身打造”集团采购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严控采购风险。
    一、以法规制度、行业规范为遵循,突出采购制度合规严谨
    国企采购兼具公共采购和企业采购的双重属性,既要兼顾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的实际需求,也要符合法规制度和廉洁从业的刚性约束。交建集团建立采购制度,首先以上位法规制度为基准,在法定招标范围内严格遵照执行。对非法定招标范围,引用行业规范,紧贴营运需求,建立采购制度体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作为全国性行业组织,专注于国有企业采购管理研究,于2019年、2020年相继发布了《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并在30余家央企、地方国企试点先行。交建集团主动对接,专程邀请中物联副主编彭新良教授到集团进行专题辅导培训,并与集团签署咨询服务协议。专家组先后3次实地调研考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经营采购现状,在行业规范的基础上,依照经营产值和采购需求,协助集团构建“1+4”采购制度体系,即1个“规定”统筹管总:《交建集团采购管理规定》;4个“办法”分而治之:《交建集团工程招标采购实施办法》《交建集团企业生产经营采购实施办法》《交建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交建集团采购专家管理办法》,初步形成既有行业规范权威基因,也有紧贴实际详实举措的综合性采购制度体系。
    二、以生产效益、经营需求为牵引,突出采购制度集约高效
    此次采购制度体系建设,注重以提高采购工作集约化、规范化、市场化水平为目的,有效解决原有采购模式“一刀切”“流程长”“效率低”等问题,遵循四条基本原则:一是成本控制原则,鼓励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二是质量控制原则,严格检验标准,确保质量合格;三是提升效率原则,夯实管理基础,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公开透明原则,推进电子商务,厉行阳光采购。在破解“一刀切”的问题上,将采购分为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两大类,细化为14个小项,分别对应不同采购方式。在破解“时效长”的问题上,创新“工程高效招标”方式,与公开招标程序相同,但时间压缩,有效缓解了“坐等”流程的矛盾。在破解“效率低”的问题上,对频次高、批量大、通用性强的物资或服务,采取集中采购,签署框架协议,缩减采购频次;建立供应商资格预审和分级评审制度,以库内公开竞价满足紧急供应等等。
    三、以廉洁从业、风险管控为底线,突出采购制度刚性约束
    此次采购制度的创立,始终坚持把采购置于阳光下运行,把防范廉洁风险作为底线、固化为条款。1个“规定”和4个“办法”中都专设了廉洁执业相关章节和条款。尤其在采购管理规定中,明确了采购管理机构和职责,设立“采购监督管理”章节,从制度层面加强采购人员、评审人员和供应商的规范化管理,有效堵塞制度漏洞、降低廉洁风险。针对廉洁风险点较大的评审环节,单独拟制了《采购专家管理办法》,按照“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动态调整,资源共享”的管理原则,从资格认定、专家库组建、选取管理、评价考核和违规处理五个方面进行了细化明确,尽可能堵塞主观评审上漏洞。同时,在推进“以案促改”中,交建集团还统一建设采购中心,配套建设电子化采购平台,增设电子商城采购,加大集中采购、网上采购、在线遴选的公开化和透明度,在阳光下接受监督。
    交建集团在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中,按照“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三个步骤,坚持问题导向、查纠并举,坚持对标法规、纠偏正向,坚持健全制度、立效长远,以永远在路上精神,持续深化巩固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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