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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建集团开展经理层元旦、春节期间集体廉洁谈话

 【发布日期:2021-12-31】 【字号: 】 【关闭此页

    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确保清廉节俭过节。12月31日,交建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罗伦全组织开展经理层节前集体廉洁谈话。集团经营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15家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通过视频在分会场参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2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对节日期间集团纪律作风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
    会议强调,“时间节点”即是“考点”,元旦、春节是廉洁问题的敏感期,也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关键时刻,抓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是落实上级有关反腐倡廉要求、深化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举措,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培养文明健康礼尚文化的客观需要。
    会议要求,一是加强教育提醒,绷紧纪律之弦。各单位要对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要求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再提醒,组织学习市纪委监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一步重申节日期间廉洁纪律,用好“活教材”,以案释纪、促使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紧盯重点关键,严防违纪行为。要突出“关键少数”和权力岗位人员,严查享乐、奢靡问题,对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发放津补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行为盯住不放,严格防范收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卡、通过快递业务收礼、私车公养、内部食堂吃喝等隐形变异问题。三是自觉履责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抓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定位,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安全环保等工作中,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展现交建集团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各级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发挥好“头雁效应”,对隐形变异问题密切关注、及时甄别,对节日期间预防卡控不严、监督管理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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